公立學校教師明年加薪3%,但私校老師卻得面臨被扣薪,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呼籲應修改大學法以改善私校教師工作環境。記者胡經周/攝影 分享 facebook 公立學校教師明年加薪3%,但私校老師不但沒有加薪甚至還得面臨被扣薪,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教育部除了應輔導體質優良的私校跟進加薪外,也應督導財務狀況不好的學校不要扣薪,但他也呼籲應修改大學法以改善私校教師工作環境,維護學生受教品質。據統計,全國24萬5000名教師中,私校教師佔20%、要照顧全國135萬名學生,但全國私校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私校教師卻因僱主為財團法人,導致私校教師工作權益經常受到侵害。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近年來由於少子化的緣故,私校教師工作條件越來越差,包括薪資、待遇未能比照公校受到保障;工作權容易受到威脅或侵害,且救濟管道讓教師身心俱疲;行政凌駕學術、專業不受尊重。尤榮輝舉例,目前私校教師僅保障本俸,但許多私校為了減少開支便從老師的教學研究費或鐘點費打折,「甚至有私立高中的鐘點費僅有360」,而公教每年的1.5個月的年終獎金,私校變成工作績效獎金。甚至還有私校以招生為績效發放獎金,讓不少老師無法專心教學。眼見公教人員加薪 3%而自己卻還要被扣薪,工作士氣必然大受影響。雖然私校教師工作權雖受教師法保障,但許多招生不佳的學校開始用調整科系、併班等方式產生超額教師,以資遣教師。也有許多私立大學則制訂不合理的教師評鑑制度,讓學校可以不續聘「貢獻度不佳」的教師。私校教師評鑑制度普遍性難度超過國立大學,私大老師在資源相對稀少下卻被要求比國立大學還要高的產出和表現,且已嚴重干擾了私大教師本業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尤榮輝認為,教育部應修改大學法15條,讓教師代表由全體教師普選、未兼行政職教師代表應不少於校會議代表總人數的一半;修改大學法第 19 條,保障教師任教權益;修改大學法第 21 條,讓讓教師評鑑制度與教師工作權脫勾。他也呼籲,教育部應督導體質良好的私校跟進公教加薪3%,但不佳的學校至少不扣減教師薪資和年終獎金。希望社會重視私校教育,也期待教育部能公平對待私校教師,不應漠視私校教師的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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